根據龍華科技大學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辦法第四條:
服務學習課程為日間部大學部四年制必修課程,課程名稱為服務學習基礎課程(一)、服務學習基礎課程(二)之兩學期課程,日間部大學部一年級學生及入學第一年之轉學生即可修習,學生在學期間必需修習且通過服務學習基礎課程(一)、(二)後,始得畢業。
根據龍華科技大學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辦法第七條:
學生參與服務學習基礎課程,(自102學年度入學學生開始實施)第一與第二學期皆參與上課或演講課程至少2小時以上,每學期至少參與各項服務學習活動至少8小時以上,與至少2小時以上之服務學習省思與反省心得交流活動,第一、二學期時數不能相互抵免,修滿每學期規定之時數,則視為通過服務學習基礎課程;未能通過服務學習基礎課程者,應補足未能通過之該學期(年)服務學習之時數。 (前兩小時之上課演講課程與後2小時之省思心得交流活動,由課指組統一規劃實施。)
根據龍華科技大學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辦法第五條:
服務學習基礎課程(一)、(二)得利用下列三種類型辦理之:
- 結合課程 透過上課或演講等方式進行服務學習之教育。
- 結合活動
- 攜手計畫活動。
- 志工服務學習活動。
- 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活動。
- 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營隊活動。
- 淨山、淨水與社區清潔等活動。
- 社團辦理之各項服務學習活動,如關懷老人、弱勢團體照護、偏遠地區課輔等活動。
- 校園環境維護。 (8)校內單位辦理各項活動之志願服務工作。
- 參與校內外各單位活動之義務工作人員。
- 其他由服務學習專責單位認可之活動。
(上述十項活動,各單位只要有內容相符之活動,即可透過服務學習線上申請系統招募服務志工,服務 時數將可抵扣服務學習活動8小時之時數。)
- 結合專業 利用學生之專業技能進行各項服務工作。
教學行政單位申請服務志工線上作業說明
請至行政資訊系統,點選【學務處/進修部】→【課指組】→【服務學習】,可以看到【服務學習活動】、【服務學習活動評核】、【服務學習活動名冊】等功能。
- 申請活動
- 服務學習活動→ 按下【申請】。
- 右側出現【服務學習活動申請】,填寫完畢後按下【送出】,即申請完成。
- 活動審核
- 服務學習活動→ 申請活動 → 審核。
- 注意:申請負責人線上申請結束後,請告知申請單位主管需進入【行政資訊系統】審核,點選【學務處】→【服務學習活動】→【審核】。
- 審核→審查→送出
- 注意:申請單位主管審核過按【送出】,才進入下一關課指組承辦人。
- 申請流程
- 通 過:【活動領隊】ok→【申請單位主管】ok→【課指組承辦人】ok→【課指組組長】ok→系統自動公告至【學生事務處】服務學習課程網頁。
- 未通過:若其中一環申請流程審核未過,則系統自動將【服務學習活動申請單】寄回【活動申請人】學校電子信箱予告知未審核通過,活動申請人可進入服務學習活動【修改】區進行修改。
- 活動修改
- 服務學習活動→修改
- 主管尚未審核或未通過時,可在【修改】區修改【服務學習活動申請單】資料。
- 名冊列印
- 服務學習活動名冊→名冊列印。
- 只能列印本單位之學生活動名冊。
- 活動評核,評核學生活動時數是否通過
- 活動評核→【活動】→EX:【認養龍華公園(ㄧ)】→【名冊】→【是否選取】→【選取】→右上角選擇【通過】,按【確定修改】即評核通過。
- 注意:申請單位負責人在活動結束後,需儘快(一週內)進入行政資訊系統,在服務學習活動評核處完成評核(此攸關學生權益,請務必記得評核學生活動時數是否通過)。
- 活動評核編輯/修正
- 服務學習活動評核→編輯
- 注意:服務學習活動評核點選【編輯】→ 可修改學生時數與是否通過,修改後點選【確定】,即修改完畢。
- 服務學習校外活動評核
- 需撰寫服務學習校外活動檢討與心得分享。
- 注意:參與校外服務學習活動之同學需撰寫服務學習校外活動檢討與心得分享,填寫完畢後,需繳交至申請單位負責人,未繳交者不計入此服務學習活動時數。(校外服務活動係指服務地點在校園外之服務活動)
更多資訊:
序號 | 標題 | 日期 | 承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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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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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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