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課程名稱:
服務學習基礎課程(一)、服務學習基礎課程(二) - 課程宗旨:
透過從做中學( Learning by doing ) 建立學生結合專業進而關懷社會,以服務社會人群為理念,培養學生健全人格與正確價值觀念,在追求卓越、務實及創新之觀念下,以具體行動來實踐全人教育之宗旨。 - 課程目標
- 鼓勵並協助學生主動服務社區弱勢族群,推動服務學習學生參與社區教育活動。
- 促進學生的社會與公民責任、服務技能、個人發展及在真實生活情境反思學習能力與批判思考能力。
- 整合學生之熱情與專業,以及民間企業、非營利組織之資源。
- 實施類型
服務學習基礎課程(一)、(二)得利用下列三種類型辦理之:- 結合課程 透過上課或演講等方式進行服務學習之教育。
- 結合活動
- 攜手計畫活動。
- 志工服務學習活動。
- 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活動。
- 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營隊活動。
- 社團辦理之各項服務學習活動,如關懷老人、弱勢團體照護、偏遠地區課輔等活動。
- 國際志工服務。
- 校內單位辦理各項活動之志願服務工作。
- 參與校內外各單位活動之義務工作人員。
- 其他由服務學習專責單位認可之活動。
- 結合專業
結合教師專業領域與學生專業技能,辦理之各項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
- 實施方式(自102學年度入學學生開始實施)
- 結合課程演講之服務學習2小時。
- 結合活動或專業之服務學習8小時。
- 服務學習省思與反省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