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緣起
服務學習於1960年代,因為美國高等教育以及學生參與社會正義的需求和呼聲日漸殷切,同時配合杜威(Dewey)經驗教育的論述,服務學習因此在70年代於許多校園中蓬勃發展,到1980年代末期,更在許多深信服務學習具有極大教育潛力的有識之士努力下,美國教育委員會結合了校園盟約(campus compact)的力量,結合1000所大學及學院,正式奠定服務學習的理念與做法。1993年美國聯邦政府通過服務行動法(Service Action),更奠定了服務學習可以永續發展的正當性。在1994年柯林頓總統史無前例地親自致函全美各大專院校校長,請託他們鼓舞學生,建立為國家社會提供服務的精神。至此,服務學習的波濤,洶湧地推廣到全球有心學習的國家與地區。 台灣雖極早就已有勞作教育或類似服務教育之做法,但運用服務學習之概念推動教育並進而成為一種新的教學法,其歷史尚屬年輕,但隨著社會對高等教育的期望提高,目前亦已漸成潮流。許多學校在接受概念、採行實驗措施,在反省、質疑、檢視過程中摸索前進,並對於服務學習中採用結合專業、從做中學,於參與服務後反省內化的紮根設計,多持正面看法,也深覺服務學習之推動,應有助於教學中「知、情、意、行」目標之達成,故推動之意願與決心在台灣亦已蔚為風氣。 (資料來源:教育局青年發展署服務學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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