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轉知桃園市115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相關規定調整 - 龍華科技大學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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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115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相關規定調整

發布日期 : 2026-10-1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10-16
一、 本比賽原規定禁止使用松香。惟考量本次比賽場地條件及參賽者安全需求,調整為允許參賽單位(含個人組及團體組)依實際需要適量使用松香,並應遵守下列使用及場地復原規定:
(一)使用松香者,應配合大會指定之使用區域及方式,避免過量撒布,並避免松香散落至其他區域,影響後續參賽者之安全。
(二)欲使用松香之參賽單位應自行備妥松香及清理用品(如乾抹布、廚房紙巾)並安排清理人員,於使用後及退場時完成相關區域之清理,使場地回復原貌。場地復原時間及完成情形,以大會認定為準;請配合現場工作人員指示,於大會指定時間內完成,以維護後續參賽者權益及賽程順暢。
(三)使用松香本身不予扣分;惟未依規定將場地回復原貌者,依本比賽實施要點之場地復原規定,扣該參賽單位總平均成績3分;若因清潔導致超過原本的規範的演出時間,依實施要點,每超過30秒扣總成績1分。
二、 本項調整自公告日起適用於本次比賽,其餘規定仍依本市115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三、 有關全國學生舞蹈比賽決賽之松香使用及場地復原規定調整,請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官網(https://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自行參閱平均
四、 如對本比賽規定調整有相關疑問,請洽復旦國小輔導室葉宛芃主任、特教組蔡佳珍組長,聯絡電話:03-4917491轉610、612 ,傳真:03-4943793。
承辦單位: 課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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