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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辦理「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一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

發布日期 : 2026-02-12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2-12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9日臺教師(一)字第1150014253A號函辦理。
二、 為使新住民及其子女發揮其語言及多元文化優勢,進而提升國人對新住民母國文化了解,教育部自105年起辦理旨揭舞蹈比賽,希冀藉由前開舞蹈比賽推動多元文化融合與交流,並成為嶄新藝文平臺。
三、 旨揭比賽相關訊息如下:
   (一)報名時間: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起至115年3月31日(星期二)止。
   (二)參賽資格:
   1、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新住民。
   2、報名團隊中新住民身分者須至少達3分之1,報名團隊僅1人者,須為新住民;2人者須至少1名為新住民身分。
   3、報名方式:可紙本郵寄、E-mail 或網路報名。
   (1)紙本郵寄:標記「新住民舞蹈比賽」,寄至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戲劇學系/陳諭嬌專案經理。
   (2)E-mail 報名:nidcnidc2023@gmail.com
   (3)網路報名:https://sites.google.com/view/taiwannidc/
   (三)比賽日期:
   1、北區初賽:115年4月26日(星期日)桃園市政府中壢藝術館音樂廳。
   2、南區初賽:115年5月24日(星期日)高雄市政府岡山文化中心演藝廳。
   3、中區初賽:115年6月7日(星期日)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廳。
   4、全區決賽:115年6月14日(星期日)臺中市政府葫蘆墩文化中心演奏廳。
   5、上述時間公佈官方網站https://sites.google.com/view/taiwannidc/不另以電話通知。
   (四)比賽辦法:
   1、舞蹈類型:以新住民母國民族舞蹈為主。
   2、參賽者須自備服裝、舞具、音樂。
   3、演出時間(含進退場):
   (1)A組:以 3至5分鐘為限。
   (2)B組:以 5至7分鐘為限。
   4、初賽每區各組別評選為「優等」隊伍晉級全區決賽。
四、 更多詳細資料請參閱「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一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承辦人陳小姐,電話02-2272-2181轉2577。
承辦單位: 課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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