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4學年度研究生獎學金申請
發布日期 :
2025-08-20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8-20
參加校外比賽、活動或體育競賽表現優異者依下列標準給予獎勵:
1.入學前,參加國際競賽有獲獎事蹟或國際性競賽前三名者,可申請第一學年學雜費之同額獎學金;參加政府機關主辦全國性競賽或國際發明展前三名者,可申請第一學年學雜費之1/2之同額獎學金。
2.入學後,參加國際競賽有獲獎事蹟或國際性競賽前三名者,可申請第二學年學雜費之同額獎學金或校外表現優異獎學金,兩者不得同時申請;參加政府機關主辦全國性競賽或國際發明展前三名者,可申請第二學年學雜費之1/2之同額獎學金或校外表現優異獎學金,兩者不得同時申請。
3.核發之獎學金金額須扣除各項就學優待,若各項就學優待總額已高於申請之獎學金總額,則不予核發。
●請同學於開學後兩周內【10 / 2 (四) 前】繳交獎助學金申請表(如附件)、得獎佐證資料影本及本學期學雜收據影本,缺一不可,逾時恕不受理。
※碩一生於入學前參加比賽符合上述第1點標準,請於本學期提出申請。
※碩二生於入學前參加比賽符合上述第2點標準,請於本學期提出申請。
1.入學前,參加國際競賽有獲獎事蹟或國際性競賽前三名者,可申請第一學年學雜費之同額獎學金;參加政府機關主辦全國性競賽或國際發明展前三名者,可申請第一學年學雜費之1/2之同額獎學金。
2.入學後,參加國際競賽有獲獎事蹟或國際性競賽前三名者,可申請第二學年學雜費之同額獎學金或校外表現優異獎學金,兩者不得同時申請;參加政府機關主辦全國性競賽或國際發明展前三名者,可申請第二學年學雜費之1/2之同額獎學金或校外表現優異獎學金,兩者不得同時申請。
3.核發之獎學金金額須扣除各項就學優待,若各項就學優待總額已高於申請之獎學金總額,則不予核發。
●請同學於開學後兩周內【10 / 2 (四) 前】繳交獎助學金申請表(如附件)、得獎佐證資料影本及本學期學雜收據影本,缺一不可,逾時恕不受理。
※碩一生於入學前參加比賽符合上述第1點標準,請於本學期提出申請。
※碩二生於入學前參加比賽符合上述第2點標準,請於本學期提出申請。
承辦單位:
課指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