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台北市雨揚慈善基金會113-1學期弱勢學子獎助學金
發布日期 :
2024-10-2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10-22
一、申請資格:
(一)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大專)院校、高中(職)之在學學生。
(二)家庭經濟困頓確實需要幫助者,同一學期並不得與其他公司行號或社福機構重複獲得補助。
(三)高中(職)每學年度學期成績在75分以上者,且操行成績達80分(或列為甲等)者;大學(專)每學年度學期成績在80分以上者,且操行成績達80分(或列為甲等)者,以上一個學期成績為主(例如:113-1申請就以112-2學期成績為主)。
二、金額:
本會補助貴校助學金上限額度為新台幣參萬元整,申請學生經本會最終審核通過後,學級符合高中(職)者,每名將發放新臺幣陸仟元整;學級符合大學(大專)院校者,每名發放新臺幣壹萬元整,各學期每人限領取一次。
三、繳交文件:
(一)申請表。
(二)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反面影印一份。
(三)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一份。
(四)學期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影印本一份。
(五)中、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一份,或校方提供之清寒證明,及學子500字內家境自述。
四、詳細辦法請上官網查詢(https://reurl.cc/N4OWvq)
五、請將資料備妥,於11/1前交至課指組,逾期恕不受理。
(一)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大專)院校、高中(職)之在學學生。
(二)家庭經濟困頓確實需要幫助者,同一學期並不得與其他公司行號或社福機構重複獲得補助。
(三)高中(職)每學年度學期成績在75分以上者,且操行成績達80分(或列為甲等)者;大學(專)每學年度學期成績在80分以上者,且操行成績達80分(或列為甲等)者,以上一個學期成績為主(例如:113-1申請就以112-2學期成績為主)。
二、金額:
本會補助貴校助學金上限額度為新台幣參萬元整,申請學生經本會最終審核通過後,學級符合高中(職)者,每名將發放新臺幣陸仟元整;學級符合大學(大專)院校者,每名發放新臺幣壹萬元整,各學期每人限領取一次。
三、繳交文件:
(一)申請表。
(二)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反面影印一份。
(三)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一份。
(四)學期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影印本一份。
(五)中、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一份,或校方提供之清寒證明,及學子500字內家境自述。
四、詳細辦法請上官網查詢(https://reurl.cc/N4OWvq)
五、請將資料備妥,於11/1前交至課指組,逾期恕不受理。
承辦單位:
課指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