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4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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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26-03-0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3-09
1.相關資訊請自行下載。
2.請確實填寫申請表(已填妥之欄位請勿更動),並於【申明切結書】一欄以原子筆親簽姓名後檢附「1141學期成績單」於3/16(一)前交至本校課指組,逾期恕不受理。
承辦單位:
課指組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 (112年).pdf
1142學期申請表格.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