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資訊 文化部宣傳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規定

發布日期 : 2025-10-3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10-31
一、 為確保藝文表演票券正常流通,本部於112年增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下稱文創法)第10條之1,針對藝文表演票券常見的黃牛行為「加價轉售」及「以不正方式取得票券」加以規管。
二、 為避免學生族群違反相關規定,請貴校協助宣導,不要購買黃牛票、轉販售票券不得加價、不得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
三、 檢送黃牛防制宣導海報1份(實體另寄),請協助廣為宣導,如需電子檔案,請逕洽本部承辦人員索取。
承辦單位: 課指組